close

每次參加好友結婚喜酒時,總會有總過來人的心情,想告訴他們:不要忘記愛對方的初衷!

因為結婚後,對方的優點很容易變成缺點,例如開始妳認為他溫順又隨和;日後妳會當面說他鈍得像個呆子。開始,妳愛他熱情如火;幾年後,妳認為他簡直像個色情狂。從前妳所愛的自信變成了可憎的自大。

有趣的是,如果,他有機會和另一個女人交往,那麼她的眼裡又只見到他的好處,他又重新"對自己的感覺真好"。

所以婚姻還是要永續經營的,之前看到一本能令人永保戀愛感的實用書"打動他的心",很想推薦給所有朋友,甚至買來送給朋友,但是這本書目前巳絕版,所以只好把重要詞句,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。(如果真的很想看原書,那只能去網路拍賣網站去找二手書了。)

n       如果因為做或有些什麼才被愛,那只會讓人感到「被利用」,無條件的愛他,有條件的愛太「酷」了。妳眼裡的缺點正是別人眼中的寶貝。

n       欣賞他、讚美他,讓他覺得自己比原來更強壯、更英俊、更聰明、更性感­­,男人會努力証明妳的看法是對的。

n       有衝突才有成長:祥和的假象,只會帶來怨恨。感謝他那不同的性格,這無所謂對錯,只是不同,才使你們相互吸引並成長。

n       他對妳訴苦時,想要的是妳的傾聽和了解,告誡自己:「曉筠,閉嘴!他不是來聽妳的忠告,而是想要妳在他身邊聽他說而巳,試著了解他的感受。」

n       兩人分開一段時間再見面時,就給對方一個10秒鐘的吻和擁抱

n       打開禮物時,想的應該是送禮人的心意,而不是禮物本身。偶爾穿上他來取悅他

n       要詢問他的意見時,就該尊重他的意見,不能問歸問,做歸做。

n       真正的浪漫:堅決的讓對方知道他對妳的意義比世上任何一個人都來得重要

n       親密關係長久法:一週一次約會夜。三個月一次約會日,一年一次約會假期週。夫妻越恩愛,婚姻越堅固,子女越幸福。有錢旅行和接近死亡之間的時間太近,所以應該趁年輕身體好的時候就出來玩玩-千萬別拖延,等到…再說,那個時候永遠不會來!

n       無聊的根源在於一成不變,唯一的方法是:改變,創造瘋狂的、驚喜的回憶。燭光、音樂、角色伴演(書中有一堆方案)自己的快樂必須要自己負責

n       大多數的男人,認為是「妳的愛」與「他的自我價值」的證明。

n       享受「現在」!對擔憂的事自問:「這件事在往後10年來說仍然大有關係」如果不是,就不值得擔憂,隨它去吧。

n       與其花時間煩惱不如直接解決問題,直接行動來得快。若妳的無力感是來自別人傷了妳的心,妳就該勇於面對。找負責人說出妳的不滿,讓妳不再是被動的「受氣包」,而是主動的為自己的快樂負責的主控者。既使感覺恐懼,照做不誤!尊重自己,確實的相信自己是世上最重要的一個人。男人認為樂觀、自重而滿足的女人是「尤物」。

n       每天不斷的付出自己,而使「愛之杯」倒光後,只有偶爾自私才能讓它重新裝滿,才能做更多的付出。別人不會知道妳的杯是是滿是空,妳必須說出來才對!

n       誠實的面對自己,捫心自問:如果我所做的得不到回饋,我還會不會繼續做?如果我只剩一年的壽命,還會繼續做目前的事嗎?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,就會不斷的改變與成長,這正是最吸引男人的地方。常聽到朋友說:「我為這個男人放棄一切。我做什麼都是為他,而他卻離開了我。」他當然要離開!誰也不願意和一個「什麼也不是」的寄生蟲在一起生活。

n       吵架時,請說:「我覺得…」說自己的感覺,不要一味指責說:「你…」例:「你快遲到了為什麼不會先撥個電話?」與「我好擔心你遲到,我不知道你怎麼了,沒一點消息。」的差異。

n       和內疚打交道:例如費錢耗時的度假、去玩不帶孩子出去…時,但是要感覺內疚,照做不誤!因為沒有妳他們照樣過,生氣的太太/媽媽(沒達到心願而常生氣)和內疚的太太/媽媽(有達到心願,而努力做其它事補償)哪個好,對他們來講,當然是內疚的好。而且壓抑感覺,是會損害健康的。

n       學會說「不」:誰好說話,誰就容易被人占便宜,這其實非常正常,不正常的是妳允許自己讓別人有占便宜的機會。有時我們難於說不,是因為自己應該如何的意願不太確定,可以用到十分的方法,來測試自己的意願高低。對夫妻一起參加某活動時也有用處。

n       開口對方才知道:男人很遲鈍,即使是女人的口是心非也聽不出來,所以請直接開口說明白吧。

n       趁心情好的時候告訴對方,妳生氣、難過或有壓力時,希望對方做什麼,讓雙方在日後都好相處。

n       增進親密關係又能達到自我需求的妙方:彼此各立一張願望單,然後互相分享,注意在日後實現時,一定要加以鼓勵誇獎,才會有機會再出現第二次。

n       裝可愛:用兒語、兒戲、暱稱,來讓「頑皮」化解緊張氣氛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蘇曉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